电力建设管理部门职责电力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这包括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负责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此外,还需要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按照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网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参与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以及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方针、、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带领全所员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
制订并实施本所年、季、月度工作计划,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可靠、优质供电。
加强电力营销工作,严格执行电价,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进行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所内全部资产,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与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客户信访和投诉。
负责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及时编制和按时、准确报送。
综上,电力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涉及电力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以及电力生产和运营的多个方面。这些职责共同确保了电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