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友迪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里可以查对方的婚史

哪里可以查对方的婚史

来源:友迪情感

结婚查婚史可以有以下几种合法途径:

一、公权力机关查询:

1、司法机关、机关依职权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司法机关可以依据职权查询相关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一般是涉及相关案件的情形下;

2、诉讼期间,律师持有律师调查令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在相关诉讼期间,律师持相关证明也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情况。

二、本人查询:

1、本人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本人可凭相关身份证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自己的婚姻情况;

2、政务服务网络渠道查询,登录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根据提示查询自己的结婚证,这个平台只能查询到自己的结婚证信息。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如果对方有过离婚官司,那在这个网站上就可以查到对方相关的结婚记录,甚至有可能可以看到对方的离婚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udi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