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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购买后尚未注册登记

来源:友迪情感

新买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应当取得临时行驶车牌号。办理临时牌照需要用到购车者本人的身份证、购车、交强险保单(副本)及车辆出厂合格证,以上四样内容需要同时携带复印件。

一、临时牌照有效期:

在临时牌照上面会有标明有效期,有效期分别为15、30和90日,临时牌照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后还没取得正式牌照的,必须重新申请,但是申请次数不可以超过三次。

二、临时牌照种类:

1、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也就是本地临时牌照;

2、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可以跨市行驶使用,也就是异地临时牌照;

3、除了普通家用车的临牌以外,其实还有试验用机动车以及特型机动车临时牌照,其外观与普通临牌差不多,但通常会有个“试”或者“特”的文字标识。

三、总结:

1、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机动车车主都应当遵守这一规定,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 未销售的;

(二)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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