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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友迪情感

法律分析: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如下:

1、根据规定,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不能确定;

2、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利息按照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借款利率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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