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友迪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伙企业劳务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吗

合伙企业劳务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吗

来源:友迪情感

法律主观:

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因此作为合伙出资的劳务必须既是该合伙人特有的专业技能,有些是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单纯的提供体力劳动不能作为出资。

合伙人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法律客观:

《 合伙企业法 》第五条 订立 合伙协议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udi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