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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收费标准

来源:友迪情感

法律主观:

发生合同纠纷起诉的应向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因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以及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拍卖费等费用。合同纠纷一般属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或上诉不服)的金额,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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