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友迪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出具的单证包括

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出具的单证包括

来源:友迪情感

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出具的单证包括:

1、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好的投保单的内容出具保险单正本;

2、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主要载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凭证;

3、保险卡: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的、记载保险单正本中的主要内容、供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式的简单凭证;

4、批单:是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公司出具给被保险人的补充性的书面证明;

5、保险费:是保险费付讫的凭证。为税务局监制的正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udi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