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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带私藏弹药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友迪情感

法律分析: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12第1款,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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