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友迪情感。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 法律问题

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 法律问题

来源:友迪情感

法律分析: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如下:(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udiu.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