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按照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劳动才是合法的、有效的。违法法定标准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工作时间,虽然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职工自愿,劳动合同的这一条款也是无效的。因为劳动法第1规定,违法法律、行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无效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的,而不是以劳动合同当事人自愿或非自愿来确认的。总之,违反法定标准时间和法律允许的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用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工作时间,虽然经过与劳动者协商自愿,该合同条款也是无效的。
一、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规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一方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一方不具备劳动能力,尚不满16周岁等。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劳动条件恶劣,劳动报酬低于国家和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违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属违法行为,因此,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确认,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确认。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专门机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只有这两个机关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法违约责任是如何的
企业违约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④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⑤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⑦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约的情形具体如下:
①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