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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东西,7天无理由退货,商家不退怎么办?

来源:友迪情感

网络购物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及消费者权益保规定。消费者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需提供销售者真实信息,否则需赔偿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规定,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但定制品、易腐商品、数字化商品和报纸期刊除外。退货商品应完好,经营者应在七天内返还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有关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只针对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包括普通商店销售商品的行为。

质量问题消费者如何解决

1、消费者在网上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利益;

2、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

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规定,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如果合法权益受损,可以要求销售者或服务者进行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未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信息,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平台提供者进行赔偿。消费者在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益时,需要保证退回商品的完好,并且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另有约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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