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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贷如何进行处理?

来源:友迪情感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还有房贷没有还完,那可以约定由房屋所有权人继续还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那就只能先还完房贷,再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

一、房屋一人一半如何离婚

房屋一人一半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好了房屋的处理办法,也没有其他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其他方面,比如说有子女或者过错赔偿,或者还有其他财产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只能去诉讼离婚。如果诉讼时,双方对房屋的分割仍然是一人一半的意见,那么建议大家把房屋的过户配合义务、完成时间、剩余贷款偿还人、腾房时间等细节都约定清楚,还有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和违约金,都约定好。如果没有协商好房屋的分割意见,由根据房屋来源、过错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综合因素来判定。所以,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双方虽然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在离婚的时候,不等于必须是一人一半的平分。

二、婚后买房的财产分割

婚后买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时,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都想要取得房产,是可以通过竞价取得;2、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可以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都不想要房产的,可以通过拍卖或者变卖其房产,然后就获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三、结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吗

可以,相关法律规定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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