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退休需要什么手续费
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
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
第二步:填表盖章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联系卡》、《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并加盖相关印章。
第三步:退休申报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大二寸,1张一寸)、加盖社区公章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张),按照《退休申报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到长春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8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后,按窗口工作人员提示的缴费月份及时到个体分局(金业大厦2楼)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四步:公示
每月在业务大厅公布申报退休获批准人员名单、未获批准人员名单及未获批准原因。办理退休申报时,社保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本期申报人员查看申报结果的时间,应及时到申报大厅进行查看。
第五步:领取退休证、存折
申报退休人员到业务大厅查看本人申报结果时,在公示板上同时提示公示人员领取存折的时间。退休人员按时到大厅(9~10号窗口)办理退休证、存折领取。
领取退休证、存折时应携带的资料:
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如果他人代领,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殊工种退休
需要携带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身份证、户口本;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
(4)职工个人申请;
(5)《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一式三份。
(6)从事特殊工种期间其他佐证材料;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程序:
(1)企业到市社保办养老处审核档案,退休审批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拟核定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加盖经办人章;
(2)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需要报分管主任审批的,报分管主任签字;
(3)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交到养老处,加盖退休审批专用章;
(5)企业携带《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帐户结清及复核手续,养老处(退管科)出具《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