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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监事有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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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一般没有连带责任。公司监事一般不参与实际现场管理的,责任一般由单位承担。但是监事也属于公司高管,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甚至触犯刑法,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包括内容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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