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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不同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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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的对象不同,劳动仲裁的对象是劳动关系纠纷,经济仲裁的对象是经济合同纠纷。

2、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

3、仲裁委员会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经济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的第三方组织。

4、仲裁的效果不同,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对经济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提起诉讼。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申请人应当在仲裁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应当提交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

4、仲裁申请书中所载明的证据资料(书面材料提供复印件)。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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