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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期限是否适用于已立案案件?

来源:友迪情感

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根据法定刑的不同而有所规定,超过规定期限将不予追诉。法定刑不满5年的超过5年不予追诉,不满10年的超过10年不予追诉,10年以上有期徒刑超过15年不予追诉,无期徒刑或死刑超过20年不予追诉。但对于某些情况,如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被害人提出控告但未立案等,不受追诉期限。

法律分析

已经立案的案件不存在追诉期限,追诉期有以下几点:

1、法定刑不满5年的,超过5年不予追诉。

2、法定刑不满10年的,超过10年不予追诉。

3、法定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超过15年不予追诉。

4、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超过20年不予追诉。

认为必须追诉的,层报最高检核准。(以上法定刑均指法定最高刑,并非判决刑)此外,还有不受追诉期限的情形:

1、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

2、被害人提出控告,公检法应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拓展延伸

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法律适用与实际操作的探讨

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是一个涉及法律适用与实际操作的复杂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诉期限通常适用于未立案的案件,但对于已立案的案件,是否适用仍存在争议。一方面,一旦案件立案,可能涉及到被告的权益保护,追诉期限的适用可能会受到。另一方面,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案件的及时审理,一些观点主张在已立案案件中适用追诉期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判断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诉讼程序的进展、当事人的权益等。因此,对于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的法律适用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讨。

结语

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诉期限通常适用于未立案的案件,但对于已立案的案件,是否适用仍存在争议。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诉讼程序进展和当事益等因素来判断追诉期限。维护司法公正和案件及时审理的原则下,对于已立案案件的追诉期限的法律适用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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