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
丢失的物品如果拾得者拒不归还的,物品价值5000-10000以上既可立案,如果是物品被盗,价值金额1000元既可立案。丢失财物可以报案的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存在盗窃情形的,丢失1000元以上即可报案;存在入户盗窃情形的,可以直接立案;存在侵占情形的,丢失1万元可以立案。
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2、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3、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哪怕再细心,都有丢失财物的可能。而对于丢失财物,机关不一定都会刑事立案,只有被盗窃的财物达到一定额度,机关才会根据受害人报案予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