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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管理制度(5篇)

来源:友迪情感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二、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2)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指导,手术前后知识宣教、自我护理知识和出院健康指导。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三、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四、健康教育流程

  1、评估健康教育对象的学习需要及接受能力。

  2、制订相适应的目标。

  3、拟定适宜的健康教育内容。

  4、根据教育对象选择健康教育的形式。

  5、实施健康教育计划。

  6、对健康教育结果进行评价。

  7、有针对性派发宣传资料。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保证获取客观正确的学生体质健康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与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应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纵规范、结果正确。

  3.教导处负责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班主任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4.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体质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纵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视和医务保障制度。

  6.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由学校统一公布。

  7.按规定时间及时将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报送至“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1、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1、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2、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小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2、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3、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4、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5、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幼关系,在一日常规教育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二、幼儿园应开设心理健康教师讲座、心灵驿站,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

  四、教师工作要扎实,要成为幼儿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集体和团队工作中,要发展幼儿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五、心理咨询室人员要热情接待幼儿和家长来访,注重幼儿的个别教育并进行幼儿个案分析和观察记录。通过开展角色游戏、主题教育活动等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正确引导,培养幼儿初步的人际交往能力。

  六、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去提高意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七、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长园地、橱窗等宣传阵地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定期对幼儿进行心理测验,并做好家长学校心理教育工作。

  九、积极开通幼儿园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幼儿园要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十、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幼儿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一、隔离场所设置

  学校设置2个临时隔离室,分别用于发热、乏力、千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患病教职工和学生的临时安置。隔离室门口设立醒目的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场所。

  二、隔离场所管理

  (一)校医负责对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进行每天体温检测登记及随访。

  (二)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疫情重点地区返穗人员,抵穗后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其他需要医学观察人员的观察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严格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加强个人防护。

  (五)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应由专用车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

  (六)被隔离者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医学观察区内的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七)被隔离者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八)隔离场所统一由专人送餐,送到隔离区域后由卫生保健人员逐间分发。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

  (九)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三、消毒隔离措施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区域相对。

  (三)集中医学观察场所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不分类不分拣,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打包好后外层喷酒有效氯500mg/-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再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其它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四)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五)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六)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七)对隔离场所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场所进行规范消毒处理,被观察人员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或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或继续使用,患者离开后,卫生保健人员需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一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四、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环境的消毒要求

  (一)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戴一次性工作帽。

  2.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的工作人员,转运隔离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如实施近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3.每次接触隔离者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二)严格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

  1.日常消毒方法

  (1)居住环境釆用湿式清扫,卫生间、桌椅、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消毒,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2)对复用食饮具采用消毒碗柜消毒。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min,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500mg/L-1000mg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

  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

  (5)转运医学观察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后清水冲洗。

  2.终末消毒

  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采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mg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对表面及空间均匀喷雾,作用60min后开窗通风。喷雾消毒后,按日常消毒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拖)拭消毒。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职员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规范公司相关的教育培训流程,确保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和意识得到逐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减少职业伤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用人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含各部门经理)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五条科长级(生产调度)管理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部门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部门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部门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六条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工段班组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工段班组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工段、班组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人身安全、火灾事故应急措施、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七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的规定: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科长级(调度)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三)所有的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一般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措施;

  (五)消防知识等。

  第十二条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

  (二)本部门危险控制点(区域)、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三)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处理措施;

  (四)本部门具体消防知识。

  第十三条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班组生产特点、有害因素、危险点、设备状况及安全健康防护措施、消防设施维护和使用;

  (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

  (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工具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四)实际安全操作示范及训练;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四条部门内换岗(指同工种)的人员、跨部门换岗及所有变换工种人员、因事假、产假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部门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工伤员工治疗康复后,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从事“四新”作业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四新”项目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等注意事项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见《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组织的实施

  第十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初次培训、年度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安排,安全技术部协同实施。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实施:

  (一)新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新入职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内容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二)新员工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三)新员工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实施,按照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天。新员工的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除了经班长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实施“以师带徒”制,每位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由师傅进行现场实操培训,直到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新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中各级培训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进行书面或口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员工《员工入职三级培训教育记录表》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对于各部门内部转岗的员工,各部门应参照公司三级培训制度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转岗教育培训规定,保障转岗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十一条跨部门调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培训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接受部门,由用人部门和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填写《转岗培训记录表》,经培训合格后,再由所在班组的班长对其进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伤复工人员治疗康复后,应经过安全技术部对其进行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对其进行复工培训的负责人要在《工伤员工复工通知书》(见附件二)上记录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工艺工装部主要负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等“四新”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新员工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进行抽查,主要对新员工培训效果及培训记录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与跨部门调动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对受教育者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对于其它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按年度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档案的完整性或再培训学时是否到达本制度要求等进行检查。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与其它安全生产指标同时考核,其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或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在防止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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