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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6篇)

来源:友迪情感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机房,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管理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用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7*24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账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6、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7、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8、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9、制定数据管理制定。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二、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邮件服务器),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计算机机房机房管理制度(二)

  三、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三、网络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1、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公司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2、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网管系统、邮件系统的安全补丁、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

  3、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4、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协助机房管理人员进行机房管理,严格按照机房制度执行日常维护。

  6、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具体文件及方法见附件。

  四、运行管理

  1、中心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 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设施安全管理,防止生产设施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和法规,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设施的管理。企业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电气及其它设施。

  3、职责

  3.1供应部负责生产设施的采购;

  3.2设备科负责生产设施的建档、日常管理、维护等。

  4、通用生产设施的管理

  4.1生产设施的规划、选择

  4.1.1生产设施的规划与选择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4.1.2新生产设施安装后,经设备科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并编制操作规程,编号登记,订标牌,确定操作人员后才可投入生产使用。

  4.2建立生产设施管理档案

  4.2.1对新生产设施及时建立档案;

  4.2.2建立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生产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4.3.3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4.3.4针对生产设施的使用性质制定交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生产设施,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生产设施由使用者全面负责生产设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4.3.6生产设施的使用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4.3.7使用的生产设施必须安装完整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与相应的安全设施。

  4.4生产设施的检维修

  见《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4.5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5.1生产设施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施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事故分为:

  (1)一般生产设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产设施安全事故:生产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导致生产设施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产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车间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生产设施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生产设施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4.6生产设施的报废

  见《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5、安全设施管理

  5.1安全设施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以及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安全附件。

  (1)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负荷器、行程器,制动、限速、防雷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包括: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等;

  (5)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等。

  5.2安全设施的管理

  (1)设备科负责管理厂内的安全设施,建立、完善安全设施技术档案、台账、检定记录及检定计划,并确保检定工作按计划进行实施;

  (2)严禁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以及超过检定周期、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

  (3)安全设施应的检查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包括每班工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每日巡检;专项检查包括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的专项检查;

  (4)各车间应对各自界区内的安全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进行存档,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后报生产技术部验收;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5)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管理

  (1)本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30天)内向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2)设备科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安装技术说明书等;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允许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6)设备科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经理报告相关负责人报告。

  7、相关记录

  《生产设施清单》

  《生产设施档案》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打算和年度打算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依照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依照本单位的具体事情,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打算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事情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治理与经济责任制密切挂勾。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前教育纳入管理日程,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学前教育工作。

  1、定期检查班内安全措施,向全体任课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时间向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坚持对学前班儿童进行规范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

  3、注意场地、玩具、用具、课桌椅及活动器械使用前的检查,避免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许把孩子交给陌生人。

  5、全体任课教师要以幼儿为中心,各项活动在注意幼儿安全的前提下,同时关注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长。

  6、课间活动老师必须参加看护,去厕所大小便由教师集体组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不准让孩子中途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的,需经学校同意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离校。

  8、下班前各班任要做好班内卫生,注意门、窗、电灯、玩具柜是否关好、锁好。

  9、坚持晨检制度,如发现孩子有不良反应或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就医检查。

  10、注意班内卫生和空气的流通,坚持定期消毒,发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报告并隔离,防止传染。

  11、学前班休息室: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上下午无人时打开门窗通风。学校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开放时间:12:00—13:20

学前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四)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五)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六)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八)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个性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九)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十)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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