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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个人年终工作总结(3篇)

来源:友迪情感

律师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在律协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所里各位前辈同仁的帮助指导下,我度过了个人作为执业律师的第一年。都说新兵上路万事难,确实,在20__年度执业过程中我遇到了不少的难题,但值得庆幸和自豪的是在我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下,这些难题都被一一克服,困难没有挡住我前进的脚步,反而成为了我快速成长的磨刀石。在这过去的一年里,我不断的加强自己的'理论知识,努力钻研法律法规知识,并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实际应用技能,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经过这一年的执业历程,我觉得我的个人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现将我在20__年度中的个人工作情况及自己的一些感悟体会向领导们做个汇报,请领导多多指正!

  20__年度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参加律协、事务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丰富自身业务理论知识。

  作为一名律师,不仅要求理论业务知识丰富,更要从思想品德修养上对自己严格要求。也只有端正了个人品德态度,才能更好的利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服务于人民。倘若放松了对自己品德修养的要求,不能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那么无论掌握了多么丰富的法律知识,也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因此我深知加强自我品德修养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的同时也不忘自我品德审视,努力成为一名品行端正,业务熟练的合格律师。

  二、加强同其他律师同仁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前辈律师们的宝贵经验。

  对于一名新执业的律师来说,很多律师同仁的经验非常值得我学习,因此我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找机会同的其他律师前辈们交流探讨,学习他们宝贵的执业经验,加快自己的成长速度。这一年中,我还通过律协的远程学习网站,累计观看了100多集的专家讲评视频,专家的精辟讲解,使我对很多法规法条有了更深刻的了解,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能够领悟到其中的真意。现今是一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每天都有新的案例值得我们好好的研究学习,而网络的快速发展也给我们提供了有力条件,作为一名80后的执业律师,我现在已经可以熟练的通过网络获取新的知识,来更好的服务于自己日常的执业事务。

  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支持

  在这一年的执业过程中,我也接触到了很多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期待有人能利用法律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的弱势群体,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我都会尽力的去帮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而且有几个也确实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知道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会因为个人的社会地位而发生倾斜,但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并没有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更不懂的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造成了很多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特别是对于一些文化层次稍低的外来务工群体来说,他们往往

  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济南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当中就有很多人面临着这样那样的法律问题,今年我将会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为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法律支持,也请领导多多监督指导。

律师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作为小城律师,在20_年度接手的案件还是些小案,业务收费意味着稍有增长,不可能有长足的发展。“麻雀虽孝五脏俱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是有几个典型案例滴。比如,接受_委托的“_案件”后,我指导委托人先行和_镇协商,_镇给予了部分赔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之后我采用转移视线的方略,前往_镇中心幼儿园找到了_老师,并形成了书面的证据材料,考虑到利益方面的冲突,我让_老师亲笔书写了证词,证实幼儿园没有搞好幼儿的交接制度,致使受害人脱离监护。从后来的诉讼过程来看,庭前的预备和策略是非常重要的。

  20_年度囿于法治大环境的瓶颈,有些领域的拓展仍是趑趄不前,法律顾问签约单位少的可怜,诉讼领域特别是刑事诉讼领域难以大展拳脚,非诉讼领域对我而言好像仅仅是提供咨询服务和律师见证。为此难免发些牢骚,对法治进程抱有悲观的情绪也就不足为怪了,我很佩服_、_、_、_等律师的敢作敢为、很佩服一些腰包鼓鼓的律师对社会法治建设三缄其口。哎,我只能做一名万金油式的小城滑头律师了。

  为了更好的养家糊口、为了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我还要加强学习,学习法律、学习先进,哪怕学了就忘;我还要加倍努力,努力拓展、努力攀登,哪怕走两大步退三小步!必须牢固树立屡败屡战、不怕碰壁的难能可贵的精神!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在工作和学习中,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_件,刑事代理_件,行政案件_件,非诉讼案件_件,法律援助案件_件,顾问单位_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_》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_》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_场次,完成法律援助_,被授予“_”称号,义务法律咨询_次。

律师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_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有权力指定行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所在地的,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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