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安全的承诺书
根据市局和乡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我作为本单位的一名驾驶人员,对本职工作负有直接监管责任,职责如下:
一、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一级车标准,车辆完好,能确保安全。
二、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医院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发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不超速超载运行,驾驶员不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驶。
五、遵章守纪,依法经营。救护车辆各种证、牌齐全有效。
六、经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医院逐级反映,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有关安全的承诺书
为了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体系,而签订本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敲诈勒索、小偷小摸、;课余时间多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抵制网络诈骗、高利借贷、网恋等活动。
2、不到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不在公路、铁路及其周边玩耍;不涉足营业性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3、不擅自离校,离开校园向班主任请假,并给门卫出示《请假条》(班主任亲笔签字的出门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班主任、科任老师及值日老师的管理,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4、遵守学校学生宿舍作息制度,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不带外来人员及异性人员进入宿舍,特别是留宿;不在校园、楼道、教室等场所进行危险性游戏,不攀爬校内建筑物或学校围墙;不玩火玩电,不接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到正规商场购买食物,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产品。
6、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如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忧郁症、心脏病、性格异常等,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购药,并向班主任报备。
以上条款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会反复进行教育,请家长、监护人也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日常行为规范。在此要求学生及家长做出保证遵守承诺,学生如果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后果将自负。
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承诺: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人:
20_年_月_日
有关安全的承诺书
1、进入校园的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性能必须保持良好。车身牢固,制动、转向、车铃或喇叭、前后灯必须齐全有效。
2、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应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3、电动车、摩托车实行通行证准入制,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需配备由保卫处发放的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身前部)方能通行,没有配备通行证的电动车、摩托车禁止在院内穿行。临时进入学院内的电动车、摩托车需在门岗说明理由、登记后方能进入校园。
4、越野摩托车、大功率赛车及噪音较大的车辆,不予办理通行证,并禁止在校内行驶。
5、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不得涂改、挪用、伪造、重领或冒领。否则,保卫处有权收回通行证,无通行证车辆禁止在校园内通行。
6、电动车、摩托车通行证遗失后,应在七日内,持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携车向保卫处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工本费。不得利用补办车辆通行证等理由进行套号行为,一经发现将收回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电动车、摩托车车主因毕业、离职等原因不在学校工作、学习时,须将通行证交回保卫处进行回收,工本费不予退回。
7、学院在每栋宿舍楼下设置电动车充电场所,所有电动车须到指定地点充电,禁止私接电源、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将撤销该车通行证,不得再次办理。
8、 电动车、摩托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靠右边行驶,不准逆行。
9、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内一律限速20公里/小时。
10、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保卫人员、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堵塞交通;
11、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齐全或安全设备失效的电动车、摩托车;
12、一辆电动车载人不得超过一人(不含驾驶员);禁止使用电动车、摩托车、拖带车辆;
13、不准酒后驾驶;不准超速行驶;驾驶电动车时严禁打电话;
14、不准双手撒把骑车,车辆之间不准相互追逐、打闹;不准并排驾驶;
15、电动车、摩托车载人、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厘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16、要在确认自己有能力安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情况下,方能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车;
1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必须经校保卫处批准,按指定路线行驶;
18、电动车、摩托车不得配装大音量音响设备,不得进行拼装或改装。
19、电动车、摩托车应当在指定区域内停放车辆,并做到停放整齐有序;未设停车点的区域,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停放整齐。停车后要带走车上物品,并锁好车头锁和车轮锁。
20、校园内尽量不要开启车辆警报器,(按照国家标准,如因雷声、冰雹、降雨、车辆驶过、车外人员轻触车体等情况导致报警,表明该报警器不合格。)如打开了警报器,发现警报器响时要及时前去查看,如属无故报警的要主动关闭警报器,以防止警报器无故报警打扰他人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教学区在日常上课期间,宿舍区在休息期间禁止开启警报器。
21、禁止利用电动车、摩托车占道从事经营活动。
22、违反上述规定一次者,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罚款或其它处罚;违反两次者,除给予相关处理外,保卫部门有权暂扣车辆并收回发放的车辆通行证。
23、被暂扣车辆的车主超过三十日不主动到保卫处接受处理的,所扣车辆作无主车辆交交警部门处理。
24、院内电动车、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报交警部门依法处理。本办法只限校内管理,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若出台规定在学院所属区域内禁止电动车、摩托车通行的,学院也将禁止电动车、摩托车在校园内通行。
25、校内电动车、摩托车及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的其它有关规定。
26、对拒绝、阻碍保卫人员行使职责,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机关处理。
本人已详细阅读《学院电动车、摩托车管理办法》,并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该管理办法,服从学校安全人员的指挥,若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安全的承诺书
承诺书(施工单位)
为了成功举办博览会,我单位 (单位名称)
在 布展工程施工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布展工程的施工业务,不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展览主办单位(或展览场地管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施工中发现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及时书面报告参展方和设计单位。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及布展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四、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管理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本单位将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查和评定,并向展览主办单位(或展览场地管理单位)出具施工质量合格报告。参加展位布展工程竣工验收,对布展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