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安全合理地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证明。
4、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予顾客。
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8、对缺货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消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9、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10、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总是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1、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购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2、在店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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