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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的执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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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以物抵债的法律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人民作出判决后,债务人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经债权人申请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合法财物,以物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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